【毕业生】关于2018届毕业生离校退宿的通知

根据学校确定的毕业典礼时间和暑期宿舍调整及维修方案,现就2018届毕业生离校退宿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1、    本科毕业生(不含继续在本校攻读硕、博的学生)于6月30日中午12:00之前离校退宿;硕士、博士毕业生于7月2日中午12:00之前离校退宿。离校退宿时,请交还门厅、房间、抽屉、柜门等学校提供的钥匙,凡学校统一配备的方凳、床垫等宿舍用品,须留在房间中。

2、    继续在本校读硕士的应届本科毕业生,由学校统一安排临时住宿,宿舍安排请至拟录取学院获知。请于6月30日搬离原宿舍,持本人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,至临时宿舍所在楼值班室办理入住手续。根据两校区宿舍楼维修改造情况,部分学生可直接搬入正式新生宿舍,为保证临时宿舍开学正常周转使用,凡入住临时宿舍的学生,务必于9月15日搬离临时宿舍,并至新宿舍楼值班室办理正式宿舍入住手续。

3、    继续在本校读博士的应届毕业生和硕士未毕业转攻博学生,7月2日搬离原宿舍,八里台校区的入住由各学院统一安排的新生宿舍,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至相应宿舍楼值班室办理入住手续。津南校区因2018级博士女生床位紧缺,现正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方案,入住安排另行通知。

4、    已申请延期毕业住宿的本科、硕士学生,须在毕业生离校期限内搬出原宿舍,入住由各学院统一安排的新宿舍。本人须持学生证于6月30日至新宿舍楼值班室办理入住手续。

5、    因课程安排需夏季学期补修学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,可于6月28日上午9:00-12:00,凭身份证和学院证明,至生活指导中心申请夏季学期临时住宿(八里台校区:21宿1门102;津南校区:综合业务西楼师生服务大厅2号窗口),并于6月30日搬离原宿舍。

特此通知。

学生生活指导中心

 2018年6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