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教育系统评选推荐第六届天津市道德模范候选人的通知

按照市文明办关于评选表彰第六届天津市道德模范工作的初步安排,教育系统将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评选项目及名额

1.市文明办分配教育系统推荐名额:教育系统可分别推荐助人为乐模范、见义勇为模范、诚实守信模范、敬业奉献模范、孝老爱亲模范候选人各1名,共5名。

2.教育系统各单位可自愿推荐申报名额:各单位可自愿任选一类推荐1名候选人(不可兼报)。每名候选人只可参加一个类别的评选。往届当选者不再参加本届评选,往届提名奖获得者可再次参加本届评选。

二、评选标准

天津市道德模范的总体标准是: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带头参与“五个现代化天津”建设、带头投身全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,在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,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,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。

具体标准是:

助人为乐模范:充满爱心、乐善好施,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,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,赢得群众高度赞誉;

见义勇为模范:秉持公平正义,弘扬社会正气,关键时刻临危不惧、挺身而出,勇于维护国家、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产生重大社会影响;

诚实守信模范: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,始终坚持诚信为本、操守为重,以诚待人、以信取人,履约践诺、言行一致,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;

敬业奉献模范:追求崇高职业理想,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,甘于无私奉献,勇于创新创造,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,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;

孝老爱亲模范:注重家庭、注重家风、注重家教,孝敬父母、关爱子女、夫妻和睦、家庭关系和谐,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,群众广为颂扬。

三、实施步骤 

1.基层申报。各单位要采取自下而上、自愿申报、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评选推荐。

2.严格审核。各单位要采取适当方式,对评选推荐的候选人在政治和业绩表现方面进行严格审核,严把评选标准关和评选质量关。

3.评定推荐。市委教育工委、市教委将召开道德模范候选人展示交流暨评审工作会议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,产生建议名单。

请有意申报的同学于3月6日13:00前填写附件1,将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乐虎国际电子游戏娱乐平台团委(软件楼105)。

          

下载附件: 附件1-道德模范推荐表.docx